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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城:私有制不可能有共同富裕
点击:  作者:周新城    来源: 时代红旗  发布时间:2017-07-18 10:47:53

 

 

 

       我们知道,邓小平曾经认为社会主义不可能出现两极分化,他甚至认为,如果出现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到了晚年,他改变了看法,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应该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两极分化带来的社会矛盾。显然,这是他从实际出发进行思考得出来的结论。

围绕两极分化,在理论上必须回答这样几个问题:什么叫两极分化?为什么会出现两极分化?怎么对待两极分化?运用毛泽东指出的必须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出发来研究分配问题的原理,就可以回答这些问题。

人们往往把两极分化理解为收入差距过大。这是有一定道理的。然而这种解释并没有科学地回答问题。收入差距达到什么程度才叫两极分化,量的界限在哪里,根据什么定这个界限?谁也没有说明白这些问题。更何况两极分化指的是一种经济关系,它应该有质的规定性,这种质的规定性是什么,更没有得到揭示。

一般来讲,人们在使用两极分化这一概念时,指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现象: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另一极是贫困的积累。马克思科学地分析了这种社会现象的根源,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造成了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在这种对立的基础上产生了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而两极分化则是资本主义积累一般规律发挥作用的必然结果。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23章中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积累一般规律制约着同资本积累相适应的贫困积累,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

所以,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物,在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映。如果把两极分化仅仅看作财富分配的不公平,仅仅看作分配问题,那么,这种认识只是停留在现象的表面,而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只有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才能把握两极分化的实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并把它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经济性质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两极分化必然带来许多社会矛盾。在目前条件下,我们既不能彻底消除两极分化现象,又不能听任社会矛盾的积累和发展,如果听之任之,有可能引发社会动乱的。这就形成一种复杂局面,必须谨慎处置。

那么,怎样对待目前我国存在的两极分化现象呢?按照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的原理,从根本上说,还是要正确贯彻执行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政策。首先要强调坚持和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使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始终处于辅助地位,从而把两极分化现象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致蔓延到全社会。我认为,邓小平说的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公有制失去了主体地位,两极分化现象必然扩大到全社会,社会矛盾势必激化。其次要注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保障私有经济中工人阶级的社会经济地位。这两条是主要的、根本性的措施。

为了缓解两极分化带来的社会矛盾,在上述前提下,还必须在分配领域采取一些措施,例如,实行差额所得税制、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等,改善民生,努力缩小贫富差距。这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应该指出,在再分配领域采取措施,终究是第二位的。如果不坚持和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如果不注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仅限于在再分配领域采取措施,那是很难完全解决两极分化所带来的问题的,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两极分化现象还会不断扩大、蔓延。

我们再来分析共同富裕问题。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搞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阶级,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的,我们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问题在于,什么叫共同富裕?怎样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许多人追求的价值水平目标,但人们对什么是共同富裕、怎样实现共同富裕,理解却很不一样。有人认为,每个人的生活都提高了,那就是共同富裕了。于是他们把瑞典等北欧国家的福利主义看作共同富裕的典型,仿佛这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他们认为不需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不需要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只要国家调整一下分配政策,就可以实现共同富裕。他们希望中国走民主社会主义道路,甚至提出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口号。其实,北欧国家搞的福利社会主义的实质,是资产阶级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自己统治地位所采取的一项政策措施。它不触动垄断资产阶级私有制,不改变雇佣劳动制度,只是由垄断资产阶级从剥削第三世界以及本国劳动人民获得的高额垄断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实行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因而至多只是对资本主义制度做若干改良而已。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共同富裕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它属于分配领域的事情,是由所有制决定的,因而必须从所有制出发来研究共同富裕问题。

在公有制条件下,由于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人们在生产资料面前是平等的,谁都不能凭借占有生产资料来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这就排除了剥削的可能性。虽然在生产力不够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由于为社会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熟练程度不同,人们的生活水平还会有一定差距,但人们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差距终究是有限的,不可能太大,这就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础。剥削与共同富裕是水火不相容的,有剥削就谈不上共同富裕,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消灭剥削。只有在公有制基础上才能消灭剥削,从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这是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现在有一种理论:要把社会主义从公有制的框框里解放出来,社会主义不一定要搞公有制,只要能够实现共同富裕就可以了。既要摆脱公有制的框框,却又侈谈共同富裕,岂不南辕北辙了嘛!他们提出,在私有制基础上,通过发展生产力,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能提高,也可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然而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从原始社会瓦解以来,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了,什么时候实现了共同富裕?从来没有!毫无疑问,在私有制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人民的生活也可以得到一定的改善,但由于存在剥削和两极分化,根本不可能有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改善生活与共同富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取决于个人占有的生活资料的多少,后者则是人与人之间的一定的经济关系。生活改善不等于共同富裕。资本家是按照劳动力价值购买劳动力的,劳动力价值除了包含维持生活的生理因素外,还包含社会历史因素,它的物质内容客观上是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增加的。例如,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我们可以看到工人生活水平在提高,这是事实。但与此同时,剩余价值率也在提高,两极分化在加剧。

作者系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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